淺談婚前性行為(一)不平等的討論平台

吳浩然

第 2088 期 (2004 年 8 月 29 日) ◎ 真情真性

當今世上有兩個場合最難平等地討論婚前性行為。一是面對一班帶信仰偏見的學者,二是面對一班從自由主義訓練出來的青少年工作者。

在研究院學習時,曾經有個教授帶領我們討論婚前性行為。教授並沒有劈頭進入正題,只是先問我們兩個問題:(一)在座當中有沒有基督徒?(二)你們的信仰經驗是比較重理性還是感性?然後教授才我們分享對婚前性行為的意見。我們約一半有基督信仰(包括天主教),但在這兩條問題的誘導下,所有回應都是相倣:「基於基督信仰,我是反對的;但我本人卻沒有意見。」你看到這是一個陷阱嗎?在很多性倫理的討論中,基督徒常不知不覺間被人格分裂。這位教授明明禁止基督教立場涉足於性倫理的討論,這樣合理嗎?難道基督是與社會倫理隔絕?難道一個人的信仰可以與他的性觀念分裂?對很多學者來說(特別是心理學和哲學)這是想當然,因為在杜威(John Dewey)的工具主義影響下,宗教也只不過是一件工具。

我有一次為一個探討婚前性行為的青少年大會當嘉賓,被安排與一位社工輪流發言。社工認為婚前婚後性交或有多少性伴侶並不是問題,言論換來全場鼓掌。無他,在傳媒影響下,今天很多年輕人已分不清婚前性行為的對錯,感覺良好(feel good)便是了。這時任何理性反駁都只會激起全場反感,心裡面的憂傷,使我娓娓道出一段新聞:「有個中學女生在學校洗手間分娩,一時不知怎樣處理,只好將血淋淋的男嬰從三樓掉落地下花槽。」分享換來全場肅穆、甚至流淚。無他,對錯不是問題,只是感覺不好(feel bad)。

這段感性分享為年輕人帶來的負面情緒,再說明我們還可對今天年輕人的性觀念存以盼望。關鍵在於他們有一個怎樣的學習平台。在學術討論中,學者常帶對宗教信仰的偏見,在青少年性教育中,工作者常著重知性發展而忽略青少年的情、意發展。婚前性行為甚至很多性倫理問題,需要在一個對宗教無偏見和人性化(理性與感性並重)的平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