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尊重尋求改變性傾向人士的意願

洪子雲

第 2149 期 (2005 年 10 月 30 日) ◎ 真情真性


過去同志團體一直否認性傾向的改變是可能的,但過去廿年卻愈來愈多同性戀過來人(ex-gay)走出來見證透過神的恩典,改變是可能的。事實上,筆者於過去三年就親自認識到多在十位於性傾向方面經歷不同程度改變的人士,有小部分人甚至已婚,現在亦正很積極協助希望改變性傾向的同性戀者。

最奇妙的是一位專業心理治療的顧問告訴我:其實他所屬的機構有專業心理治療師作顧問只是近五年的事,以前只是由一群同性戀過來人所組成,他們只是藉著讀經、禱告、小組分享,但卻透過神的恩典幫助了很多前來尋求改變的人。台灣走出埃及協會厲真妮亦曾分享,她並不是透過專業治療改變的,她不斷為自己懇切禱告十年,求神去幫助;上帝真的改變了她。

當然,性傾向的改變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亦不是每位都能成功改變,根據心理治療師Joseph Nicolosi,按他以往曾輔導過五百位以上的同性戀者,他說改變性傾向輔導的成功率,與其他「任何形式的心理治療成功一樣:三分一成功,三分一有改進,三分一不成功」(註)。而其中關鍵因素是,必須要有很強的決心,加上耐性。另外,大部分成功改變的人士亦指出信仰對他們的支持,是對他們改變的重要影響。而且當事人若是被家人強迫去接受有關輔導是不會有任何果效的,改變的動力必須出於當事人的自己意願。一些專業輔導同性戀者的心理治療師表示,一般性傾向改變的過程都需要三至五年恆常的輔導。

同志團體堅稱同性戀是不可改變的,其背後原因是由於一方面有部分同性戀者嘗試接受有關輔導但卻不成功,另一方面若同性戀可以改變,就牴觸了他們基本的前提,即同性戀是天生的,是健康及自然的傾向。所以根據外國經驗,同志團體會用激烈的方法去攻擊協助同性戀改變的團體及人士,而去年十二月「重建整全心性」舉辦「輔導訓練工作坊」亦遭到同志團體抹黑,亦被《南華早報》猛烈批評為無知及歧視。筆者認為教會不應勉強同性戀者改變,但教會亦要決心維護有意改變性傾向的人的權利,支持他們重建整全的心性。

(註:莫頓.史強曼,《教會與同性戀-尋找中間地帶》,頁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