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咱們一起過:當代離婚文化的病態和危機(上)

馮國強

第 2184 期 (2006 年 7 月 2 日) ◎ 真情真性


夜雨滴瀝,細讀國內的《讀者》雜誌(類似《讀者文摘》一類的心靈讀物),有這樣一篇好文章:「我喜歡咱們一起過」。

七歲的小毛頭緊繫凝重的告訴他媽媽:「鄰座小華的爸媽離婚了,好可憐啊──」這也是一份擔心:「媽媽,你也會和爸爸離婚嗎?」媽媽有氣沒氣的哄慰否認,卻也好笑的趁機哄哄逗逗孩子:「離婚以後可要好好跟著媽媽啊,否則就會給後母親欺負了。」小傢伙高興樂著──媽不會丟下我了,這是一份安心和放心。寬心之餘,小傢伙哄著要媽媽允許他多帶一個人跟著他們,先是喜歡的,覺不夠;後來又要加進爺爺,理由是爺爺不會做飯,得跟著。子愛若星,媽媽惟有點頭照辦,但條件是不許再多帶了。小豆丁有點不依和不安,硬要帶上一個可憐的人:「帶上爸爸呢!他一個人過多可憐呀!」

這「我喜歡咱們一起過」之故事文章最後這樣作結:「媽媽笑著說:『好吧,好吧,帶上你的爺爺奶奶,帶上你爸爸,咱們一起過,咱們一起過!』.......『媽媽,我喜歡咱們一起過。』」

相比起坊間的「合則來、不合則去」、「美滿離婚/良性離婚」、「多元家庭」(如「單親家庭」很正常很好的)、國際間一些國家的「無過失離婚(No Fault Divorce)」(指夫妻即或非因任何一方或是雙方犯姦淫、遭遺棄、婚內虐侍或其他不合理行為,也可以「普通理由」申請離婚),所展現出來之氛圍、價值乃具體行動,這故事實在又「out」又「老土」,乃至有「歧視」「非一父一母齊全」之家庭之嫌,是教會之流才會散發的「保守派」、「宗教右派」道德濫觴(這文章卻出自一本非基督教的心靈雜誌),但拋開是老土還是Classic古典、是保守還是擇善固執之類的老問題,這篇文章其實再次提醒我們很重要一點:人其實是相連、相扶和一起過的,這既是理,可能更是情、善良、人性和生命之真正本質(用神學的話語來說:「人是於關係中被造」),這對赤子和敏銳之小孩而言,更是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