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宗教,沒有仇恨!?

積奇仔

第 2206 期 (2006 年 12 月 3 日) ◎ 真情真性


英國歌手艾頓莊(Elton John)於早前接受英國《觀察家報》旗下星期日出版的最新一期《音樂月刊》中的「同性戀特別版」訪問時表示信仰應該被禁制,因為宗教對同性戀者缺乏同情心,亦唆使人憎恨他們。然而,這只是他對宗教(尤其基督教)的認識不足。即使立場不盡相同,但神愛同性戀者仍是不會改變的。

在基督教而言,同性戀如貪婪、姦淫等罪惡一樣,都是神所不喜悅的行為。然而,神正正因為祂愛世上每位罪人,才差派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為要拯救罪人而釘十字架,用血洗淨我們的罪。神所憎惡的是罪行,而不是罪人本身。基督徒應跟隨耶穌的教導,去愛每一個身邊的人,包括同性戀者。

雖然基督徒不贊同同性戀行為,也希望同性戀者能夠改變。但不贊同並不等如仇恨,情形就如有人不贊成賭博,他希望身邊的人能夠遠離賭博,但並不等如他憎恨賭博的人。由此可見,艾頓莊希望禁宗教,看來是言重了。正正因為社會是多元的,能夠容得下不同立場的人,亦能有空間去讓他們去作理性的溝通,而非「禁止之而後快」!

雖然全球的同性戀運動往往打著「尊重」差異,「包容」異見的旗幟爭取他們的議程。然而,種種的現象卻令與他們不同意見的人十分擔心,除了上述艾頓莊的言論外,今年年初歐洲議會決議禁止「恐同症」的事件,而「恐同症」的原因大部分都是出於宗教及道德觀念,令人憂慮同性戀組織除了爭取他們的「權益」外,亦要令反對他們的異見人士收聲,所謂的寬容恐怕只是其行動上的幌子而已。

現時特區政府雖然暫緩有關性傾向歧視的立法工作,教會要避免當年反對賭波合法化運動一般,當政府推遲立法的進度時,就以為可平安無事。現時我們應該加強對同性戀及有關議題的認識,一方面讓信徒更明白同性戀運動對社會和教會的傷害,另方面研究如何牧養同性戀者,並落實到執行的層面。否則,我們只會容讓同性戀組織進行他們的議程,到時也只會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