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嚇跑了朱培慶?

王礽福

《基督日報》 2007-7-14 ◎ 傳媒點評




當一個捍衛香港新聞自由的人,遇上港式新聞自由發功時,會發生甚麼事?答案是──落荒而逃!

一群記者因採訪一宗娛樂新聞,無意中發現廣播處長朱培慶在街上手挽艷女。記者們上前拍照,朱培慶嚇得驚惶奔逃,跟記者們上演了一場貓捉老鼠的都市鬧劇。朱培慶在休假數天後,宣佈請辭處長一職,但拒絕回應是否召妓。

我關注道德,但不是道德主義者,也沒有「道德潔癖」,如果朱培慶果真違反「公務員品行總則」,

理應受到紀律處分;不過我認為只要他不是用公帑來召妓,或接受任何利益款待,就沒有必要承受傳媒公審。傳媒沒有必要將視線轉移到不涉及公眾利益的範圍,發挖「猴擒朱培慶」如何「尋歡十年」,也沒有必要到處問政經界名人有沒有去過「朱培慶間卡拉OK」,那對公民社會的建立毫無益處,只能使市民愈來愈八卦。至於那些陪傳媒一起瘋,「競猜」當晚到底是哪個「大馬主」陪朱培慶的議員們,也顯得相當低級趣味。

朱培慶看見記者就逃,當然是因他心中有鬼。不過作為一個資深傳媒人,逃,更因為他清楚地知道:他將被傳媒「消費掉」,直至他所有不欲、不應、不必為公眾所知道的事情,一一以一種相當扭曲的方式曝光為止!這就是港式新聞自由的一大特色。

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但天下哪有那麼多人咬狗的事情?於是媒體只好將狗咬人的尋常事不斷加油添醋,打造成一宗宗「母狗咬賤男」、「狗公咬索女」的所謂「新聞」,結果香港傳媒「集體小報化」,包括那些所謂給知識分子看的報刊。

為了「發挖」新聞,媒體最喜歡以一種「憎人富貴厭人貧」的眼光看待一切事物,譬如看見有藝人在等公司車去地鐵站這種平常事,就會說「駛乜咁慳呀,坐程的士十幾蚊之嘛,好唔掂呀?」;好了,待看見藝人買名牌嘛,又會說人家「狂掃貨」、「喪買」。對於藝人之間的感情問題,更是極盡侮辱之能事,可以有多難聽就說得多難聽,連一點基本對人的尊重都沒有。反正在這種勢利眼之下,公眾人物動輒得咎,做甚麼都不對,都可以被挖苦一番。

我知道不少傳媒人拿朱培慶的桃色事件當作笑柄,但其實有多少市民真的會關心、想知道朱培慶的私生活呢?跟阿嬌、小甜甜相比,朱培慶可真是一點吸引力都沒有。事件之所以「轟動全城」,不就是傳媒自己打造出來的嗎?是傳媒強迫市民跟他們一起八卦,一起用這種八公八婆的眼光來了解事件。有多少香港市民會因朱培慶尋歡就要求他下台(該接受怎樣的紀律處分是另一回事)?在香港電台風雨飄搖的當下,到底是誰迫走了朱培慶?

在傳媒的假道學之下,香港的道德水平沒有提高過,反之是不斷下降,因為他們只是道德來奚落人、消費人,也就是拿道德來傷風敗俗。當對方真的持守道德嘛,他們又會從一個真小人的角度來譏諷你、消費你。也許,他們真正關心的,只是如何在狗咬人的事情中「發挖」更多的「新聞價值」,而非討論如何減少狗咬人。

朱培慶當然是自作自受,但考其「死狀」,卻關乎更複雜的傳媒生態環境污染,這也是我們值得關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