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提倡開明的家庭價值 ──回應杜振豪的質疑

8月6日的《明報》刊登了「維護家庭宣言」,性文化學會是發起組織之一,謝謝杜振豪君在〈維護家庭 維護什麼〉(《明報》8月7日)的批評。我作點回應。

  我們提倡開明的家庭價值:杜君質疑我們的家庭價值「狹隘」,讓我們澄清:我們不盲從傳統,接受女性主義對父權家庭的批評,反對婚姻內男女不平等,支持婦女參與公共領域。若要鞏固家庭,經濟和制度的因素要考慮,如家庭友善的工作制度,然而婚姻文化的更新同樣重要。家庭非常重要,但美好社會也需公義和基本人權保障。保障家庭時不應促進經濟不平等和種族主義。不同家庭之間與家庭之內的平等,同樣重要。

  我們提倡保障範圍最廣的「同住暴力條例」:杜君誤以為我們「漠視同志安危」。我們反對所有暴力(包括同性同居者中間的),要斟酌的是應以何種方式保障,關鍵不在於是否「家庭」暴力,而是「同住」下的暴力。同住的親密同性朋友雖沒有性關係,也可能暴力相向,婦進支持的修訂沒保障這關係,是否歧視他們?性文化學會已在5月向政府建議,「訂立《同住暴力條例》,保護範圍覆蓋所有同住者」。這不單保障同性戀者,也保障同住朋友/ 僱主與家傭等,在這裏邀請婦進支持。相信你們不會拒絕吧,不然可能被誤會「漠視同住朋友等安危」呢?

  社會應給單親家庭最大的支持:杜君說我們「排拒單親」,不是的。我們認為很多單親家長在困難下英勇地承擔養兒育女的責任,對社會作出無可替代的貢獻,值得讚賞。面對單親家庭時,不用拘泥其成因,都應盡最大的努力扶助。我們反對孤立和排拒單親的行為。

  杜君說我們的論述「強化單親家庭皆不快樂的刻板印象」,又是稻草人。我們的立場是:在一般的情下,保護孩子褔祉的最佳方法就是讓他們給自己的親生父母撫養,而且這對夫婦應該平等相愛和彼此忠誠。我們沒有說單親家庭等同不幸福,但不少研究顯示,單親家庭更易受傷和面對更大障礙 (如Judith Wallerstein, Paul Amato, Alan Booth, Sara McLanahan),離婚對孩子的影響是嚴重和持久的,包括更易有憂鬱症、學業不成功、自殺和犯事(參考芝加哥大學社會學教授Linda Waite的The Case for Marriage)。

家庭危機的根源:文化或社會環境?

  這樣說並非歧視單親家庭,而是指出應盡量避免孩子受到不必要的傷害。我們並不提議用強制手段禁止單親家庭的出現(如配偶可能去世)。我們只是反對在不需要的狀下,故意產生單親家庭,如不忠、離棄配偶、家庭暴力。

  杜君說:「真正的家庭危機……源自對家庭不友善的社會環境……必須爭取合理的工資工時……侍產假。」這是虛假的非此則彼。重申:應關注性文化,也要建構家庭友善的社會環境。性文化學會在兩年前已為男員工提供了侍產假,我們也支持設立這制度。

  然而文化影響不容忽視,性革命提倡性、愛和婚姻分家,自然會衝擊家庭。我們豈能漠視這等腐蝕家庭和社會的意識形態呢?

  杜君投訴我們對同志和性議題「表現不尋常興趣」(但請到婦進的網頁看她們是否五十步笑百步)。杜君說:「05 年『醫護人員聯署』……將同性戀者和肛交和傳染病畫成等號,迫使政府向終審法院上訴肛交案。」

  杜君弄錯了基本事實:政府沒有向終審法院上訴!此外,正正是夏正民法官「將同性戀者和肛交畫上等號」!他說肛交是男同性戀者唯一性交方式(Leung TC William Roy v. Secretary for Justice, #134)。申請司法覆核的William Leung同意,為夏正民判決歡呼的同志團體亦沒反對。似乎親同勢力「將同性戀者和肛交畫上等號」就可以,其他人指出同性戀與肛交有關就應譴責,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同性戀者有較大風險患上傳染病是事實,參考2007年4月16日的《明報》:〈男同志愛滋恐重畫等號〉。衛生署顧問醫生黃加慶指出「經由性接觸感染的愛滋病個案,05 年起……以男男性接觸佔大部分……男男性行為社群……風險已『響警號』。」

誰來界定「進步」?

  杜君說「性別平權是大勢所趨,也是文明社會進步表現」。我們支持兩性平等,但不同意這意味性解放並等同進步。「進步」有正面涵義,斷斷不能因一事物是較新潮流,就推論出它有正面價值。

  追逐新思潮,不一定健康。「進步」的標籤主要是用來把反對者定性為「落伍」。其實「性開放」不是新玩意,西方嘗試過,並付出沉重代價,「但願政府和立法會候選人都有足夠的智慧,辨清真正的家庭危機」。不盲從西洋風,亦是進步。

(早前本會文章〈維護家庭價值聲音應獲尊重〉裏曾提及「聯合國在2004年為慶祝國際家庭年10周年,於卡塔爾多哈召開國際家庭問題會議,發表《多哈宣言》……並得到聯合國大會通過接納。」本會核實多哈國際家庭會議並非由聯合國官方召開,但聯合國大會曾通過決議,歡迎多哈會議的舉行,並注意其成果,謹此澄清。聲明全文請瀏覽本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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