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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無門 婦女權利淪次等貨——記平機會疑暗渡陳倉撐性承立法

上月(2017年10月)筆者連同其他婦女代表,帶著518個聯署簽名(副本),連同一些因為寛鬆的性別認同準則及相關政策,令婦女和兒童權利受損的個案,親手遞交給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教授,向陳主席反映我們反對「性別承認」立法的意見,擔心容許自我認同為女性的男性擁有女性的一切權利,包括使用女性專用設施(如洗手間和更衣室等),會損害婦女的私隱權和安全權。

筆者長期關注性別議題,該份聯署筆者有份參與組織和聯絡,但聯署純屬一群婦女的聲音,事件與筆者工作的機構無關。筆者原以為平機會作為保障和推廣人權的機構,應會看重弱勢婦女的聲音,但結果卻令人非常失望。把話說在前頭,我們肯定平機會在執行現行四條反歧視法所作出的貢獻,但在性別議題上,自前任主席周一嶽醫生始,平機會的立場已越見偏頗,本會之前多有論述,包括邀請時任周主席同台辯論。[1]

陳主席十分友善,欣然接收了五百多位婦女的簽名信,又向婦女代表表示,今次「性別承認」諮詢不屬平機會主理的四條歧視條例之內,因此平機會在是次諮詢並無立場。陳主席的言論令筆者很感意外,因為筆者出席9月份在香港大學舉辦的一個論壇時,平機會的發言和態度是非常支持立法的,而且支持最激進的「自我聲明模式」——即僅憑個人宣稱便可更改法定性別身份,毋須任何客觀證據,如醫學診斷或治療,更遑論性別重置手術。

有見及此,香港性文化學會於10月16日正式致函平機會,要求澄清該會對性別承認諮詢的立場,以及促請平機會正視五百多位婦女的聲音。當時原定的諮詢期(10月31)快將屆滿,我們於隨後一星期兩度催促平機會回覆。按理,諮詢於6月23日開始,已歷時4個月,並已接近尾聲,平機會不應尚未定好基本立場。可是,直至10月26日,我們仍未收到平機會的正式回覆,期間只有陳主席於10月18日簡短回覆,著我們耐心等候,平機會會回覆云云。眼見諮詢期只餘下三數天,無奈下,我們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平機會拖延回覆。

同日(10月26日)下午,平機會營運總裁陳奕民先生終透過傳真回覆。可是覆函的內容令人失望,一方面平機會表示「尚未有最終的確定立場」,但另一方面卻就兩位平機會高層於港大論壇上高調支持性別承認立法及自我聲明模式一事上「大耍太極」,很有「語言偽術」的味道。(見下)

此外,就著婦女聯署反對性別承認立法一事上,平機會謂會「堅決致力保障所有男女的平等權利,包括確保婦女免受暴力對待和性騷擾」,並強調「已在有關課題上進行了廣泛的工作」,包括在不同界別(如商界、學界、職場和社福界等)「進行了大量有關性騷擾的意見調查和研究」。最後更著我們有意見應向政府提出,而非平機會。這裡平機會弄錯了,聯署意見由一群婦女提出,與機構無關。

平機會的覆函完全沒有提及五百多名婦女的訴求。然則,平機會是認為在本地性別承認立法的討論中,本港過去(婦女被性騷擾)的經驗已足夠參考,外國因性別承認法例導致的風化案件可不用理會嗎?活生生的婦女被侵犯的真實例子平機會掩面不看,她們的訴求掩耳不聽,竟還宣稱捍衛婦女權利,不怕枉負人權組織之名嗎?平機會擁護的,究竟是哪種平等,誰的權利?

奈何?我們在11月8日收到申訴專員公署的覆函,表示由於10月18日平機會主席已回覆會盡快回應,我們暫應耐心等候;除非平機會久不回覆,或回覆顯示有行政失當,否則不會跟進此案。平機會是獨立的公營機構,好處是不受政府左右,可以監察政府;反面就是申訴無門,在性別議題之下,婦女權利彷彿淪為次等貨。

記港大性別承認立法論壇

9月23日,平機會及香港大學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合辦一場論壇,名為「香港性別承認立法——機遇與挑戰」。除第一環節平機會高級法律主任Peter Reading先生有份發言外,陳主席亦以「半個主人家」身份作出閉幕致詞。值得注意的是,主辦單位表示整個論壇的內容或成果會遞交給政府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作為性別承認立法的意見。[2]主辦單位已上載論壇的錄影供人瀏覽。[3]

陳主席在閉幕致詞中,表示平機會將會遞交詳細回應諮詢文件的意見書,並呼籲公眾人士向政府提交意見書,支持性別承認立法,以及支持自我聲明模式。陳主席當時有關發言如下:

EOC will be making detailed submissions in response to the consultation and we encourage everyone here that supports equality for transgender people and their rights to self-determination to also make submissions in support the gender recognition legislation for which we have spoken so much today.[4]

Reading先生亦早在第一環節的發言中,表達相同立場。他表示性別承認法例僅是「套餐的一部分」(a part of a package),也要有反歧視法。[5]也許出現技術故障,Reading先生發言的錄影片段只維持了五分多鐘,便跳到去下一位講者的發言。儘管失去了部分錄影片段,從Reading先生的簡報可見(下圖),他認為今次諮詢缺乏從人權角度聚焦於跨性別人士自我聲明性別認同的權利、未有足夠肯定國際人權法及香港人權法的責任和建議,以及沒有大力推動立法。簡報印有「我支持自我聲明的法定性別承認」(I support self declaration for legal gender recognition)的宣傳。

gender recognition

平機會高級法律主任Reading先生的簡報印有「我支持自我聲明的法定性別承認」的宣傳

gender recognition forum

Reading先生批評今次諮詢缺乏從人權角度聚焦於跨性別人士自我聲明性別認同的權利、未有足夠肯定國際人權法及香港人權法的責任和建議,以及沒有大力推動立法。下面的多張簡報顯示,Reading先生表示性別承認法和自我聲明模式是國際人權責任,以乎有點言過其實,超越了平機會聲稱的持平立場,一些聯合國組織的官員的意見對我們沒有約束力,也不代表是真正有國際地位的人權公約包含的意見,事實是這些公約沒有提到「性別承認」的問題,任何要從中推演出所謂跨性別人權(特別是激進的自我聲明模式),都是欠缺說服力的。此外,一些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意見似乎是針對一些完全否定變性人存在的國家,但香港並非如此,所以這些意見對我們的適用性實在存疑。

從兩位平機會高層的發言,及整個論壇的立場,都傳遞一個很清楚的訊息:平機會敦促政府訂立性別承認法,而且要最「先進」的模式——性別完全主觀化,一個人只須作出自我聲明,便能改變性別身份,毋須任何治療或專家評估。然而,平機會回覆我們的查詢時,一概否認:包括未有立場、論壇當天也沒有促請政府制定自我聲明模式等。也許兩位平機會高層沒有逐字逐句地促請政府制定自我聲明模式,但有關訊息卻在整個論壇中表露無遺,平機會的回覆彷彿活脫脫的「語言偽術」;再者,要是平機會就今次諮詢未有立場,那便應該避嫌,不會資助一個旨在倡議性別承認立法和自我聲明模式這激進方案的論壇,相反,平機會不單沒有避嫌,兩名平機會高層更出席助陣支持,如何自圓其說?

這樣難免引來「暗渡陳倉」的質疑:一方面避開公開支持自我聲明模式的政治風險(這模式仍未能為大部分港人接受)和法律風險(可能已超越平機會的法定權限),另一方面卻背地裡透過其他支持自我聲明模式的組織共同建議政府訂立最激進和寬鬆的性別承認模式。而那五百多位婦女的聲音和訴求,當然要以種種理由聽而不聞,轉身打發掉。

注釋: 

[1] 2014年,我們曾出版《哪種平等?誰的機會?——平機會對同性戀議題的言論考察報告》,報道周一嶽主席上任以來的種種失實言論;其他相關文章,請參閱「性文化資料庫」。
[2] https://hkuems1.hku.hk/hkuems/ec_hdetail.aspx?guest=Y&ueid=52235
[3]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76884372858077/permalink/182194512327063/
[4] https://youtu.be/g_xSfzhzZxY?t=1h30m
[5] https://youtu.be/IDvv5NVZgO8?t=1h7m20s. (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