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特刊

    二○○五年五月

教會對同性戀信徒應有的態度 1

同性戀議題是近年基督教面對的一個嚴峻考驗。篤信聖經的教會普遍認為,同性戀及一切逆性的性行為為罪;然而,視同性戀為罪並不代表敵視同性戀者。福音信仰給我們的啟示是:哪裡有罪,那裡就需要醫治;哪裡有罪,那裡就需要恩典。拒絕罪,卻關愛被罪所轄制的人,是教會應有的立場。

我們相信,絕大部分的同性戀者都不是故意選擇戀慕同性的,即或是敬虔端正、熱心事奉的信徒,一樣有機會面對同性戀的掙扎。面對同性戀的掙扎並不可恥,教會中有同性戀的信徒也不是一件羞恥的事,因為教會本來就是要召聚受罪轄制的人。

聖經很清楚的指斥同性性行為(利十八22;羅一26-27),所以教會要協助有這種性取向的人回轉。

首先,我們要學會以平常心對待人的問題,不要聽見這人婚外情就愕然,知道那人同性戀就一呆,彷彿犯罪是件稀奇的事。這種態度只會使信徒怯於認罪,羞於分享自己的軟弱。有病的人才會積極求醫,但教會營造的到底是一種讓人安心求醫,還是諱疾忌醫的氛圍呢?

其次,承認有些問題我們處理不來,卻盡力做好分內事。改變同性性吸引的輔導工作頗耗費心神,教牧或成熟的信徒若願意接受這方面的訓練當然最好;否則,因著這方面的輔導知識仍未普及,加上同性戀是個敏感議題,為謹慎起見,教會若遇上尋求改變的同性戀者,還是交由專業團體處理較好(如新造的人協會)。不過,教會仍然可以給予同性戀信徒其他方面的關懷。改變同性性吸引的時間很長,起碼要三至五年的時間,通常初期反反覆覆,有時根本沒有甚麼進展可言。所以教牧與相熟弟兄姊妹的支持很重要。人被關愛,才不容易放棄自己。

同性性吸引不容易轉變,卻非不可改變,若是對方有很大的意願改過,成功率頗高。但終歸有些人無法改變,終生面對同性性吸引的掙扎。這時候,要接受生命有些疼痛是終生的,我們只能學習與疼痛共存。教會需要給予這些有同性戀傾向的信徒更多的關懷,以保羅身上的一根刺來安慰他們,鼓勵他們過一個安素守常的日子,為主守獨身。他們一樣可以在教會中有美好的事奉和團契生活。雖然他們終身面對同性帶來的吸引力,但不代表不可以勝過這些誘惑──除了同性戀信徒,不是還有其他信徒因種種因素而被迫守獨身嗎?他們同樣面對著感情與性方面的壓力。教會作為一個等候全然得贖的群體,應當常以群體的角度來關顧困在不同艱難的肢體,不要讓任何人單獨擔當困難,面對同性戀信性更當如此。

此外,關愛中仍必須堅持真理,若是同性戀信徒要求教會認同同性戀行為,容許他們尋求性伴侶,這已超出教會的底線。雖然這種態度並不能討好每一位信徒以至社會人士,但教會必須有勇氣踐行一種合乎真理的愛。信仰不單給予我們平安喜樂,同樣帶來衝擊不安。耶穌當年與稅吏娼妓為伍,不要說法利賽人,就是一般老百姓與門徒,也不一定能接納,耶穌不斷挑戰我們認清誰是弟兄中最小的一個。但耶穌包容罪人卻不包庇罪惡,祂絕不會叫稅吏和娼妓繼續壓榨小民和賣淫維生,不會叫人繼續生活在罪惡之中,受罪惡所綑綁,這是今天許多同情同性戀者的人所混淆的地方。

沒有慈愛的公義是刻薄寡恩,沒有公義的慈愛是縱容包庇,愛與公義並存,是我們堅守不放的立場。


  1. 本文內容主要參考自編輯室:〈營造, 個善意的空間──同性戀與教會〉﹝《宣訊》第63期,2005年3月﹞。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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